得財買放
得財買放的意思
【解釋】得:貪得;放:釋放。收受賄賂,私放嫌犯
【出處】明·馮夢龍《喻世明言》第40卷:“你做公差所干何事?若非用計謀死,必然得財買放,有何理說?”
【語法】得財買放作謂語、賓語、定語;用于官場等。
字義分解
1. 獲取,接受:得到。得失。得益。得空(kòng)。得便。得力。得濟。心得。
2. 適合:得勁。得當(dàng )。得法。得體。
3. 滿意:得意。揚揚自得。
4. 完成,實現:飯得了。得逞。得志(多指滿足名利的欲望)。
5. 可以,許可:不得隨地吐痰。
6. 口語詞(a.表禁止,如“得了,別說了”;b.表同意,如“得,就這么辦”)。
(名)錢和物資的總稱:~物|理~。
(1)(動)拿錢換東西(跟“賣”相對):~票|~布。
(2)(Mǎi)姓。
(1)(動)解脫約束:釋~。
(2)(動)任意;隨便:~任。
(3)(動)發(fā)出:~光。
(4)(動)擴展:~大。
(5)(動)擱;置:~在桌子上。
(6)(動)古指把人驅逐到邊遠的地方:流~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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