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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張表梳理歷史朝代順序
三省六部制是如何實施的?它對朝廷起到什么作用?
三省六部制簡介
三省六部制:是中國古代封建社會一套組織嚴密的中央官制。它初創(chuàng)于隋朝,完善于唐朝,此后一直到清末,六部制基本沿襲未改。
三省指中書省、門下省、尚書省,六部指尚書省下屬的吏部、戶部、禮部、兵部、刑部、工部。每部各轄四司,共為二十四司。
在發(fā)展過程中,組織形式和權力各有演變,至隋,才整齊劃一為三省六部,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、審核與貫徹執(zhí)行。各不同時期的統(tǒng)治者做過一些有利于加強中央集權的調整和補充。
三省六部制發(fā)展歷史
三省六部制是西漢以后長期發(fā)展形成,至隋朝正式確立,唐朝進一步完善的一種政治制度。隋唐至宋的中央最高政府機構。
三省指中書省、門下省、尚書省,六部指尚書省下屬的吏部、戶部、禮部、兵部、刑部、工部。每部各轄四司,共為二十四司。尚書省形成于東漢(時稱尚書臺);中書省和門下省形成于三國時,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尚書省的權力。
在發(fā)展過程中,組織形式和權力各有演變,至隋,才整齊劃一為三省六部,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、審核與貫徹執(zhí)行。
漢光武帝劉秀在尚書臺設三公曹、吏曹、民曹、客曹、二千石曹、中都官曹等六曹尚書,為六部前身。西晉時,有吏部、殿中、五兵、田曹、度支、左民六曹,屬尚書省。
宋公元1086年,反變法派執(zhí)政,改為三省共同議事,奏請取旨,分省治事行下,實際上使三省合一,后習慣上常統(tǒng)稱三省。
南宋公元1129年,又實行三省合一,二十四司也時或省并,如公元1129年以禮部兼主客,祠部兼膳部,兵部兼職方,駕部兼庫部,比部兼司門,工部兼虞部,屯田兼農部等,還省并若干寺監(jiān)入六部。
公元1163年,又進一步省并六部下屬諸司,如以司封兼司勛,禮部兼祠部,兵部兼駕部,都官兼比部,工部兼屯田等。
遼代南面官系統(tǒng)中,設三省六部(其中“中書省”初名“政事省”),設官同于宋制。金、元、明只設一省六部,一省,金為尚書省;元、明為中書省。明1380年罷中書省,分中書省之權歸于六部。至此,六部取代了三省六部制。
三省六部制是哪三省哪六部?
一、三省
隋文帝在中央設立三師、三公、五省(尚書、門下、內史、秘書和內侍)。
三師、三公只是一種榮譽虛銜。五省之中,只有尚書、門下、內史三省才是真正的中樞權力機構(秘書省掌圖書典籍,職任較輕;內侍省掌侍奉宮掖,委以宦官)。三省各有明確分工。
1、中書省
中書省,古代官署名。魏曹丕始設,掌管機要、發(fā)布政令的機構。沿至隋唐,遂成為全國政務中樞。隋初稱為“內史省”,后改為“中書省”。
宋代中書省與門下省合并為一個機構“中書門下”,掌握行政大權,長官為“同平章事”即宰相,其與掌管軍事大權的樞密院合稱“二府”。元代以中書省總領百官,與樞密院,御史臺分掌政、軍、監(jiān)察三權。門下、尚書兩省皆廢,故中書省較前代尤為重要。
地方行政由中書省外派的“行中書省”即“行省”掌握。明初沿用,洪武十三年廢丞相、中書省,由皇帝直接統(tǒng)領六部。明永樂帝時設內閣,機要之任開始歸“內閣”。負責起草詔令,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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