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張表梳理歷史朝代順序

慶歷新政失敗

發(fā)布時間:2020-06-03
1、

王安石變法失敗的原因你知道嗎?慶歷新政與王安石變法有何相似的地方

王安石變法
王安石變法失敗的原因

慶歷新政

慶歷新政為中國北慶歷(1041年—1048年)年間進行的改革。宋仁宗時,官僚隊伍龐大,行政效率低,人民生活困苦,遼和威脅著北方和西北邊疆,社會危機日益嚴重。

慶歷三年(1043年),、、同時執(zhí)政,、蔡襄、王素、余靖同為諫官。范仲淹向仁宗上《答手詔條陳十事疏》,提出“明黜陟、抑僥幸、精貢舉、擇官長、均公田、厚農(nóng)桑、修武備、減徭役、覃恩信、重命令”等10項以整頓吏治為中心,意在限制冗官,提高效率,并藉以達到節(jié)省錢財?shù)母母镏鲝垺?/p>

歐陽修等人也紛紛上疏言事。仁宗采納了大部分意見,施行新政。詔中書、樞密院同選諸路轉(zhuǎn)運使和提點刑獄;規(guī)定官員必須按時考核政績,以其政績好壞分別升降。更蔭補法,規(guī)定除長子外,其余子孫須年滿15歲、弟侄年滿20歲才得恩蔭,而恩蔭出身必須經(jīng)過一定的考試,才得補官。又規(guī)定地方官職田之數(shù)。慶歷四年(1044年),更定法。另外,還頒布減徭役、廢并縣、減役人等詔令。

由于新政觸犯了貴族官僚的利益,因而遭到他們的阻撓。次年(1045年)初,范仲淹、韓琦、富弼、歐陽修等人相繼被排斥出朝廷,各項改革也被廢止,新政徹底失敗。這次改革雖然失敗,卻為后來的拉開了序幕。

王安石變法

王安石變法,是在宋神宗時期,王安石發(fā)動的旨在改變北宋建國以來積貧積弱局面的一場社會改革運動。

變法自熙寧二年(1069年)開始,至元豐八年(1085年)宋神宗去世結(jié)束,故亦稱熙寧變法、熙豐變法。

王安石變法以發(fā)展生產(chǎn),富國強兵,挽救政治危機為目的,以“理財”、“整軍”為中心,涉及政治、經(jīng)濟、軍事、社會、文化各個方面,是中國古代史上繼變法之后又一次規(guī)模巨大的社會變革運動。

變法一定程度上改變了北宋積貧積弱的局面,充實了政府財政,提高了國防力量,對封建地主階級和大商人非法漁利也進行了打擊和限制。

但是,變法在推行過程中,由于部分舉措的不合時宜和實際執(zhí)行中的不良運作,也造成了百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害(如保馬法和),加之新法觸動了大地主階級的根本利益,所以遭到他們的強烈反對。

元豐八年(1085年),因宋神宗去世而告終。

相同點:

①背景相同,即社會危機:土地兼并嚴重;農(nóng)民反抗斗爭不斷發(fā)生;冗官、冗兵、冗費,財政困難;來自遼和西夏的威脅。

②目的相同:鞏固統(tǒng)治,挽救危機。

③作用相同:都觸動了舊勢力的利益。

④結(jié)果相同:舊勢力強烈反對,失敗。

⑤性質(zhì)相同:是對封建社會內(nèi)部矛盾進行局部調(diào)整的改革。

不同點:

①中心內(nèi)容不同:慶歷新政的中心是整頓吏治,王安石變法的中心是理財。

②措施不同:慶歷新政主要在政治上,如嚴格官吏升遷考核制度,嚴肅中央政令,取信于民;王安石變法包括理財、軍事、取士等措施。

③失敗原因不同:王安石變法由于用人不當,出現(xiàn)了一些危害百姓的現(xiàn)象,宋神宗死后,新法被廢除;慶歷新政觸犯了大官僚大地主的利益,因而失敗。

④影響不同:王安石變法在一定程度上扭轉(zhuǎn)了積貧積弱局面;慶歷新政對緩和社會矛盾起了一定作用,但由于時間太短作用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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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

新政改革,難道只是諸君子的年少沖動?

宋朝范仲淹新政
慶歷新政失敗
慶歷新政的影響

慶歷新政中涌現(xiàn)出一個熠熠生輝的范仲淹集團,他們是北宋仁宗朝中期最有志向的一批士大夫,但隨著慶歷新政的失敗,他們外放后多年再回朝中,慢慢地學會了“成熟”,似乎活成了他們年輕時最討厭的樣子。這是為什么呢?

一、新政失敗后眾人的情誼

慶歷新政失敗后,范仲淹、富弼等人相繼被貶到外地做官,范仲淹集團的其他成員為他們辯解,反而加重了他們朋黨的嫌疑,于是反對派便趁機對他們進行打擊。慶歷四年(1044年)的進奏院案,范仲淹提拔的青年才俊蘇舜欽、王益柔等人,全部受罰,改革派遭遇滅頂之災。盡管在政治上遭受危機,范仲淹集團的成員仍然保持著良好的友誼和關(guān)系。

范圈中的韓琦,卻是一個例外,因為他的改革態(tài)度不太激進,而且與反對派還有婚姻關(guān)系,所以成為改革派中唯一一個沒有被貶的。于是,他站出來為眾人說話,尤其是建議讓富弼專門負責宋遼邊境之事,讓范仲淹專門負責宋夏邊境之事,讓他們各盡其才。

范圈中的石介病死在家中之后,韓琦、富弼都對這位高風亮節(jié)但一貧如洗的老友家屬進行資助,而歐陽修親自為其寫墓志銘并做詩文,痛斥迫害石介的小人。

范仲淹作為改革領(lǐng)袖,對眾成員十分關(guān)照,他經(jīng)常寫信給變法眾人,尤其在信中對韓琦和富弼寄予厚望,鼓勵他們養(yǎng)精蓄銳,將來擔當重任。范仲淹病逝后,集團成員之間更是詩文唱和,寄托自己的哀思,還為范仲淹的碑文內(nèi)容多次商量。

二、新政眾人的轉(zhuǎn)向

雖然新政眾人被貶,但他們確實都有政治才干和政治操守,而且仁宗也不是一個昏君。所以,漸漸地,這些人又被全部調(diào)回京城。

重新回到京城后,他們的政治態(tài)度逐漸變得成熟,最主要的就是不再涇渭分明地把朝中勢力分為君子和小人,比較公正客觀地看待朝臣。因為在反對派之中,大部分官員并不是所謂的奸臣,只是政治態(tài)度相對保守而已。

歐陽修就是一個政治上逐漸成熟的典型。他與反對派的代表之一王拱辰本來政治分歧很大,但是二人的關(guān)系逐漸變得融洽,甚至多書信往來。南宋葉適評價:“仁宗初年,嘗有黨論。至和、嘉祐之間,昔所廢棄,皆復湔洗。不分彼此,不問新舊。人材復合,遂為本朝盛時?!闭f的就是這種情況。

同時,范仲淹集團開始對新政中的表現(xiàn)進行反思。歐陽修當年的政論最激進,但他感受到自己的朋黨言論對新政的危害之后,意識到了黨爭的殘酷性,表示希望大臣們能夠一心為公,不要黨同伐異。

歐陽修與富弼也曾多次通信,說“君子之于臨政也,欲果其行,必審其思,審而后果,則不可易而無悔”。很明顯,他們都在反思自己當初的政治見解過于草率,缺乏深思熟慮。

至和年間,富弼和文彥博都主張大規(guī)模修河,徹底解除黃河水患。但歐陽修一再上書反對,主張不必勞民傷財,只需鞏固堤壩就行。此時的歐陽修與年輕時大膽進言已經(jīng)大不相同,變得謹小慎微。

嘉佑年間,在富弼等人的倡言下,打算恢復一些新政時期的措施,如方田均稅法等,歐陽修也都反對,他說如果大規(guī)模地更張制度,必須要經(jīng)過詳細的調(diào)查,要重視改革的可操作性。

可以說,以歐陽修為代表的大部分新政成員,逐漸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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