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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張表梳理歷史朝代順序
古代后宮選秀女真的是美貌第一嗎?聊聊清朝后宮的選秀女機制
在各種小說、影視劇和史書中,皇帝后宮佳麗三千,幾乎各個都有傾國傾城之貌,但是自從影像技術(shù)發(fā)明以來,記錄下晚晴皇帝的后宮,從現(xiàn)存的照片中,我們可以看到,無論是慈禧老佛爺,隆?;屎?,還是溥儀的妃子文繡等人,都和美貌二字無關(guān),有些人的相貌甚至堪比星爺電影中的“如花”。
那么,這些相貌平平無奇、甚至差強人意的“佳麗”是如何進入皇帝后宮的呢?這就不得不提到清朝的選秀女制度。
所謂選秀女,就是清朝皇帝的后宮之內(nèi),上至皇后,下至宮女,全部從旗人女子中挑選出來。
皇太極改國號為“清”之后,尚沒有選秀女之說,當時,清朝正處于開國階段,為了籠絡(luò)盟友、鞏固政權(quán),皇室往往與蒙古的王公貴族聯(lián)姻,大名鼎鼎孝莊太后就出自蒙古科爾沁部落。
入關(guān)之后,孝莊又將自己的侄女許配給順治皇帝,但順治對這位蒙古皇后并不感冒,兩人關(guān)系十分冷淡,兩年后,皇后被廢。
史書記載:順治以“遵循祖制”為由,下詔選秀女,詔書曰:“選立皇后,作范中宮,敬稽典禮,應(yīng)于內(nèi)滿洲官民女子,在外蒙古貝勒以下,大臣以上女子中,敬慎選擇”。
詔書中雖然沒有出現(xiàn)“選秀女”三個字,但如此大張旗鼓的從滿、蒙人中挑選的做法,和后世的選秀女如出一轍。
清朝選秀女分為兩種情況:
一種是從內(nèi)務(wù)府包衣(即家奴)三旗中挑選適齡女子入宮,她們僅供皇宮內(nèi)役使,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宮女,每年選一次,期間,如果被皇帝寵幸,可封為妃嬪,如一直未被寵幸,則在宮中服務(wù)到25歲,然后出宮自行婚嫁。
宮女犯錯誤要遭到殘酷的懲罰,處罰方式有三種:受罰、挨打、砍頭,受罰就是到角落里罰跪,挨打就是杖責,砍頭大家都知道。
另一種是則是為皇帝及宗室挑選妻室,每三年選一次,即從滿、蒙、漢八旗官宦之家中挑選13-16歲的女子,她們被選中后,要么成為皇帝的嬪妃、要么被許配給宗室子弟為妻室。
《旗則例》規(guī)定:“凡應(yīng)選之秀女,未經(jīng)選驗以前,不準私行許聘出嫁,違者交部治罪。如驗看時適有事故,不及閱看之秀女,年未及笄尚可候者,候下次驗看。若笄以上至笄者,該旗都統(tǒng)查明遲誤緣由,具奏請旨”。
選秀女有一套完整、嚴苛的流程和標準,其中最重要的兩條是品行和門第。
據(jù)史書記載,候選秀女要穿旗袍,不得濃妝艷抹,接受太后和相關(guān)人員的挑選,清朝可能出自防備女色的心理,對美貌的女子有一種天然的抵制,即使皇帝看中某個高顏值秀女,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將她納入后宮。
最后能入選的秀女往往是外貌端莊,儀態(tài)大方高貴,品行方面要孝慈寬仁等。
當然,真正起決定性作用的還是門第,比如光緒皇帝的珍妃,就是憑借顯赫的門第入宮,光緒皇帝的隆?;屎?,相貌丑陋,更是憑借無人可比的門第成為皇后。
臭名昭著的慈禧太后當年也是以秀女的身份入宮,被咸豐帝選中,封為貴人,深得皇帝寵愛,,晉升為嬪、妃等。
咸豐去世后,慈禧母憑子貴,成為太后,最終憑借過人的手腕,獨掌清王朝大權(quán)數(shù)十年。
由于清朝獨一無二的選秀女制度,使得最終被挑選出來的后宮佳麗,大多相貌平常,有學者稱:清朝選秀女,拼的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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