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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張表梳理歷史朝代順序
《憫農(nóng)》的作者李坤最后的結(jié)局卻是這樣的
鋤禾日當(dāng)午,汗滴禾下土。誰知盤中餐,粒粒皆辛苦?!边@首膾炙人口的詩作出自唐朝詩人李紳之手。李紳因此獲得了“憫農(nóng)詩人”的稱號,但他其實是個生活奢侈、人品低劣的官僚。李紳家?guī)状鸀楣伲鶜q時父親就去世了,全靠母親含辛茹苦將他養(yǎng)育成人。因此,李紳年輕時寫出《憫農(nóng)》這樣反映農(nóng)民艱辛的詩作,是有生活基礎(chǔ)的。唐憲宗元和元年(806年),李紳考中進士,步入仕途。他從國子助教(唐朝國子監(jiān)分設(shè)六館,每館均設(shè)博士及助教)做起,晚年官至宰相,封趙國公,逐漸蛻變。
野史記載,李紳為官后“漸次豪奢”,一餐的耗費多達幾百貫。他特別喜歡吃雞舌,每餐一盤,耗費活雞300多只,后院宰殺的雞堆積如山。
只是生活奢侈倒無可指責(zé),但他發(fā)跡后愛耍權(quán)威,無情無義就是人品低劣了。《云溪友議》中記載,李紳發(fā)跡之前,經(jīng)常到一個叫李元將的人家中做客,每次見到李元將都稱呼“叔叔”。李紳發(fā)跡之后,李元將因為要巴結(jié)他,主動降低輩分,稱自己為“弟”,為“侄”,李紳都不高興,直到李元將稱自己為孫子,李紳才勉強接受。
還有一個姓崔的巡官,與李紳有同科進士之誼,有一次特地來拜訪他,剛在旅館住下,家仆與一個市民發(fā)生爭斗。得知是宣州館驛崔巡官的仆人,李紳竟將那仆人和市民都處以極刑,并下令把崔巡官抓來,說:"過去我曾認識你,既然來到這里,為何不來相見?"崔巡官連忙叩頭謝罪,可李紳還是把他綁起來,打了20杖。崔巡官被送到秣陵時,嚇得面如死灰,甚至不敢大哭一聲。當(dāng)時人們議論紛紛:"李紳的族叔反過來做了他的孫子,李紳的友人成了被他流放的囚犯。"
李紳一生中最大的污點,是他晚年經(jīng)手的"吳湘案"。唐武宗會昌五年(845年),74歲高齡的李紳出任淮南節(jié)度使。其時,揚州江都縣尉吳湘被人舉報貪污公款、強娶民女。李紳接報后立即將吳湘逮捕下獄,判以死刑。但此案上報到朝廷后,諫官懷疑其中有冤情,朝廷便派遣御史崔元藻前往揚州復(fù)查。崔元藻調(diào)查后發(fā)現(xiàn),吳湘貪贓屬實,但款項不多,強娶民女之事則不實,所以罪不至死。但李紳卻一意孤行,強行將吳湘送上了斷頭臺。
大中元年(847年),"吳湘案"得到平反。這時李紳雖已去世,但按照唐朝的規(guī)定,酷吏即使死掉也要剝奪爵位,子孫不得做官,因此,死去的李紳受到了"削紳三官,子孫不得仕"的處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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