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張表梳理歷史朝代順序

楊志堅“放妻書”

發(fā)布時間:2020-05-28
1、

唐朝就開始有離婚證書了?而且還都寫的很浪漫

唐朝
唐朝離婚證書
楊志堅“放妻書”

離婚在現(xiàn)代人聽起來雖然稀松平常,但要在古時候,那可是天大的事兒,尤其對于女人來說,簡直讓娘家人無地自容。《孔雀東南飛》里的劉蘭芝,那么好的一個兒媳婦,被婆家趕回娘家以后,在娘家活得就是“進退無顏儀”,覺得太丟臉了。但是,唐朝女人有的時候可不管那么多,因為法律規(guī)定“若夫妻不相安諧而和離者,不坐”,就為她們提供了選擇離婚的可能。

唐代宗年間,就有這樣的一宗離婚案,男的叫楊志堅,是個窮書生,每天只知道念書寫字,家里一窮二白,啥都沒有。她的老婆跟著他過了幾年,一看他也不知道出去上個班,也不知道做點小生意賺點錢,家里窮得叮當響了,他還只知道念書,日子實在沒法過了,就鬧著和楊書生離婚。

楊書生也是個講道理的人,既然你的心都不在我這兒了,我留你的人也沒有什么意義,離就離了吧。

他們兩個要是在今天,那就算是協(xié)議離婚了,在當時叫作“和離”,按說到了衙門也就是走個過場,這婚事就算是完了。

但是當時接手這起離婚案的,是非常著名的大書法家顏真卿。是的,顏真卿的確是做過官的,他接到了這位楊書生老婆的離婚訴訟,氣就不打一處來,他可不想助長這種拜金女嫌貧愛富的社會風氣,所以雖然她是協(xié)議離婚,顏真卿還是決定要給她點教訓(xùn)。

瞧瞧顏法官的判詞:

楊志堅素為儒學(xué),遍覽九經(jīng),篇詠之間,風騷可摭。愚妻睹其未遇,遂有離心。王歡之廩既虛,豈遵黃卷,朱叟之妻必去,寧見錦衣。污辱鄉(xiāng)閭,敗傷風俗,若無褒貶,僥幸者多,阿決二十后,任改嫁。楊志堅秀才,贈布帛各二十匹,米二十石,便署隨軍,仍令遠近知悉。

意思是說,楊志堅是個很有才華的人,將來一定會有出頭之日,可惜他這老婆目光短淺。我看那楊書生雖然飯都吃不上了,還手不釋卷,而妻子卻不理解他、支持他,將來哪還能看到他衣錦還鄉(xiāng)的那一天?既然如此,離就離了吧。但這樣的妻子,要先杖責二十。至于楊秀才,給他些賞賜,再給他找份工作吧。

這通離婚案,楊公判得既尊重了女性的離婚自主權(quán),也弘揚了社會的正能量。據(jù)說此案一判,那一帶十年以內(nèi)再沒有哪個女人敢說要棄夫離婚的。由此可以證明,像楊書生老婆這樣與老公離婚的現(xiàn)象在唐朝絕不是個新鮮事兒。

不過唐朝到底是唐朝,就算是離婚,他們的離婚書,寫得都非常有水平,可不像咱們現(xiàn)在,財產(chǎn)怎么分割呀,孩子的撫養(yǎng)權(quán)怎么處理啊,一大堆事。人家大唐的離婚書里,可從不理這些個俗事兒。就拿楊書生寫給他老婆的離婚書來看:“平生志業(yè)在琴詩,頭上如今有二絲。漁父尚知溪谷暗,山妻不信出身遲。荊釵任意撩新鬢,明鏡從他別畫眉。此去便同行路客,相逢即是下山時?!?/p>

瞧見沒有,都要分手了,還這么詩情畫意。意思是我這輩子也的確沒啥本事,你想要走就走吧,另找個好的男人嫁了吧。

除了楊書生的這首分手詩,在敦煌莫高窟里,還藏著幾份“放妻書”,寫得也別有味道。所謂的“放妻書”,其實就是離婚證明書,有點近似于我們今天的離婚協(xié)議,但就其內(nèi)容上來看,卻比我們今天的離婚協(xié)議書言詞要美好得多??纯催@封:

愿娘子相離之后,重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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