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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克恭    gāo kè gōng 元代詩人

高克恭(1248—1310)字彥敬,號房山,色目人,占籍大同(今屬山西),其父徙居燕京(今北京),祖籍西域(今新疆)。由京師貢補工部令史,選充行臺掾,擢山東西道按察司經(jīng)歷,歷河南道按察司判官,大中時,官至刑部尚書。畫山水初學二米,后學董源、李成筆法,專取寫意氣韻,亦擅長墨竹,與文湖州并馳,造詣精絕。

本    名
高克恭
所處時代
元代
出生地
山西大同
去世時間
1310年
主要作品
《種筆亭題畫》 《過信州·二千里地佳山水》 《過信州》
祖    籍
西域(今新疆)

簡介

高克恭 (1248-1310),回鶻(現(xiàn)今新疆維吾爾族)人。曾官至刑部尚書。善畫山水,墨竹。初學米芾父子,晚年糅合李成、董源、巨然等多家風格而自成一家?!对茩M秀嶺圖》是高克恭山水畫代表作。尤以煙雨林巒的描繪最為精絕。時與趙孟頫、商琦、李衎并稱[元四家]。

生平

祖父漢名樂道。父名亨,字 嘉甫,對儒家經(jīng)典與理學頗有研究,且重操行,達官名士交章舉薦,但他崇尚風雅,不樂于仕途,晚年退居大都房山,生子五人,克恭為其長子??斯г缒晔芨赣H影響,于經(jīng)學奧義,口誦心研,“識悟弘深”。至元十二年(1275)起,他先補各處掾吏,后任戶部主事,以文雅置身于公卿大夫與魁儒碩彥之間,漸以名聞。 至元二十二年、二十三年,高克恭先后任河南道和山東西道提刑按察司判官,二十四年,升監(jiān)察御史,臺臣稱他處事干練,持法有度,綱條具舉。次年,桑哥為相,選為右司都事,次年改派江淮行省,考核簿書,施政號稱“平恕”。還都后,授為兵部郎中。不久,桑哥被處死,朝議稱高克恭為端介練達之士,選為江淮行省左右司郎中。在任期間,定儒籍,罷弊政,薦才望。當時浙西公田多隱漏失實,行省命高克恭檢括??斯дJ為,江南每歲輸糧四百萬石,浙西地區(qū)占三分之二,其中公田七十五萬一千頃有余,辦糧一百三十萬石,租糧是民田的近二十倍,公田租賦特重,其由源于宋代,賈似道檢括公田,騷擾民間,民田有限,只好強行拼湊,田有虛額,官府不予蠲免,于是負欠者眾,吏民交病,應講求良法,不當再次騷擾。他的意見未被采納。后來又有理財大臣奉朝命至杭州經(jīng)理田糧,增收浙東夏稅,甌、婺一帶深受其擾,行省自執(zhí)政以下皆順旨畫諾,唯高克恭認為此舉在重傷百姓,拒不署名,并燒毀了一批經(jīng)理帳冊。 杭州每年征調(diào)百姓看管官倉,如遇奸利事件,宮庫折耗,百姓變賣子女無法償還。高克恭則另選州縣受錢代服徭役的人夫承當,服一年則升其任,百姓得免于征調(diào),杭州此后便以此為常規(guī)。稅務司往往列刑具于門,用以懲辦逃稅人員,克恭召見稅司官吏,問稅入定數(shù)多少,答稱,不足額定之數(shù)??斯дf:我將向上司明言,但示此刑具,加之以威,不是稱職的作為。次晨赴稅司牙署,見刑具已去,而稅入此后卻反有盈余。至元末年,江浙一帶仍厲行火禁。克恭認為,平民依賴手工維持生計,如因火災頻發(fā)而嚴禁夜間點火,那末小民房屋狹小,夜間又勢必要點燈作業(yè),只好設法遮藏,結(jié)果,反倒使火災頻頻發(fā)作。因此,他取消了這一條禁令,此舉深得杭民擁戴。 江淮行省易名江浙,高克恭復歸中書任郎中。元貞二年(1296),升山西河北道廉訪副使。時暢師文僅任僉事,位在其下,高克恭上疏御史臺,列“不可居純甫(暢師文字)之上者”三條,力辭其任,于是,大德元年(1297)改選江南行臺治書侍御史,暢師文也升為他任,時人多稱克恭謙讓之德。王敬父與克恭同歷臺、省之職,情義款密,但后來漸染放蕩之習,飲酒則往往出語詆毀,使人難堪,克恭毫不動意,稱“敬父趣尚高遠,不應以小過擯廢”,并力薦于朝。任職期間曾建言,朝廷累頒詔旨,議行貢舉法,但權(quán)臣賣官營私,拔引同類,阻礙施行,致使天下乏才,因此,貢舉法應立即施行。又言敦學校、選實才、汰冗官、增吏俸、慎刑獄等事,同列多齟齬譏訕,唯御史大夫徹里為之首肯。大德三年,調(diào)任工部侍郎,進而轉(zhuǎn)為翰林直學士。 大德六年,授吏部侍郎。次年河東(今山西)大地震,高克恭被派赴平陽,賑饑葬死,審冤案,平反若干事。大德八年,改刑部侍郎。有人上告御史問案時有枉法行為,元成宗命立案問罪。與御史聯(lián)名辦案的官吏為免受牽連,紛紛袒護投訴者,御史于是服罪,后雖遇赦免,但仍議加責罰。高克恭深察其事,堅持聯(lián)名辦事者當與御史同罪,其言與執(zhí)政意旨不合,但在朝廷辯論時,克恭始終不改初衷。升任刑部尚書后又建言:修明刑罰,本是教化人道的輔助手段,而人道莫大于君臣、父子、夫婦、兄弟倫常秩序。而今子控父罪,婦指夫罪,弟證兄罪,奴訴主罪,拷掠成案,大傷風化,宜加禁絕。又在押囚犯,每年死于獄中不下數(shù)百人,這些都足以證明,施政有礙于陰陽調(diào)和,亟待改善。在刑部與同官論事,不肯隨聲應和。不久,改任大名路總管。 至大三年(1310)二月還京師,將朝拜之際,感風寒,久治不愈,九月初去世。一子名柜,曾任秘書著作郎。

繪畫成就

克恭生性坦蕩平易,與世落落寡合,遇知己則傾心相交,終身不疑。房山有田二頃,此外身無余資。他身為色目世家,但漢文化修養(yǎng)極高,去世前還特命 喪葬“用朱文公法”,無疑是一位漢化的代表性人物。仕于南方時,他酷愛錢塘山水,余暇則呼僮攜酒,杖履登山,留連盡日。畫以山水、墨竹著稱,兼及蘭惠梅菊①。山水始師二朱,后學董源、李成、巨然,墨竹學黃華,集眾家之長而“大有思致”。時人詩稱:“近代丹青誰自豪,南有趙魏北有高”②,與趙孟頫南北相對,為一代畫壇領袖。畫竹則獨步于時,后人有稱:“前朝畫竹誰第一,尚書高公妙無敵”③。山水則主一代風尚,所謂“世之圖青山白云者,率尚高房山”④。在江南做官時,常與名士李仲芳、梁貢父、鮮于伯機、柳貫、虞集等交游,切磋技藝,與趙孟頫尤稱至交,經(jīng)常揮毫合作。平時不輕于作畫,而喜于酒酣興發(fā)之際,好友在側(cè),為之鋪紙研墨,乘快為之,《圖繪寶鑒》的作者夏文彥稱其畫“怪石噴浪,灘頭水口,烘鎖潑染,作者鮮及”,可見他喜用潑墨寫意,畫風形神兼?zhèn)洧?,氣韻閑逸,元氣淋漓,天真爛漫。去世后,遺墨一紙,價值百千緡,因而,出現(xiàn)了許多刻意臨摹的作者,傳世贗品也比較多。趙孟頫曾在《墨竹坡石圖》中題詩曰:“高侯落筆有生意,玉立兩竿煙雨中。天下幾人能解此,蕭蕭寒碧起秋風?!?

文學成就

他同時兼有詩名,詩風“神超韻勝”,另有一派奇秀之氣⑥,《元文類》選西域詩人五家,他的詩作在數(shù)量上僅次于馬祖常。此外還精于書法、名畫、古器物的鑒賞。文集有《房山集》一卷(《元詩選》)、《高尚書文集》(《式古堂畫考》,有王士熙跋)與《高文簡公集》七卷(《千頃堂書目》)。

作品選摘

詩作

《寄友》 并行沿堤步晚晴,野香牽引過林炯。 誰知卻是江南夢,尋到西曹夜直廳。 《過信州》 二千里地佳山水,無數(shù)海棠官道旁。 風送落紅挽馬過,春光更比路人忙。 《即事之二》 雞鳴上馬戴星還,鄰近人家見面難。 一度相思一回首,二千里外得相看。 《贈英上人》 為愛吟詩懶坐禪,五湖歸買釣魚船。 他時如覓云蹤跡,不是梅邊即水邊。 《題管夫人竹窩圖》 云梢露葉秋聲古,萬玉叢深翠蛟舞。 此君擬結(jié)歲寒盟,拄笏相看立煙雨。 過雨山窗斜映日,帶煙霜節(jié)總宜秋。 凍雷迸出千崖翠;勒此高歌傲素侯。 《趙子昂為袁清容畫春景仿小李》 春林如染綴溪容,幾處幽居倚碧峰。 不是兩翁情話久,白云深杳未能逢。 高克恭,元代著名詩人、畫家。字彥敬,號房山,回族。其先世為西域人,后東遷中國山西大同。一些元代文人好友對高克恭形象作出過描述,朱德潤:“高侯回紇長髯客,唾灑冰紈作秋色?!睆堄辏骸拔易R房山紫髯叟,雅好山澤嗜杯酒。”還有“西域高侯自愛山,此君冰雪故相看”;“西域才人畫似詩,云山高下墨淋漓”以及“房山居士高使君,系出西域才超群”等。元平章政事烏伯都刺為高克恭之婿,烏伯都刺的父親哈魯丁,系至元時回回國子學教授亦思替非文字之人。 高克恭自幼聰慧好學,秉承家學,勤奮攻讀,博覽經(jīng)史。元至元十二年(1275年),由京師貢補工部令史。次年,遷授戶部主事。至元二十四年(1287年),官至監(jiān)察御史。二十八年(1291年),高克恭出任江浙省左右司郎中。他以剛直不阿,辦事干練而為眾臣稱道。 元大德元年(1297年),高克恭遷山西、河北道廉訪副使,改江南行臺治書侍御史。在任上他建議“興學校,選真才,汰冗官,增吏俸,慎刑獄”,力主開科取士。大德三年(1299年),高克恭又入朝為工部侍郎。六年(1302年),任吏部侍郎。八年(1304年),任刑部侍郎、刑部尚書等職。在任期間,他體恤民情,賑濟災民,平反冤獄,改革吏制,無視權(quán)貴,伸張正義,受到平章事何榮祖的賞識。九年(1305年),調(diào)大名路任總管,他廉潔奉公,懲治貪官污吏,贏得人民的愛戴和擁護。至大三年(1310年),他還歸京師,不久,逝世于燕京之南,終年63歲,謚文簡。

畫作

人物生平

祖父漢名樂道。父名亨,字嘉甫,對儒家經(jīng)典與理學頗有研究,且重操行,達官名士交章舉薦,但他崇尚風雅,不樂于仕途,晚年退居大都房山,生子五人,克恭為其長子。克恭早年受父親影響,于經(jīng)學奧義,口誦心研,“識悟弘深”。至元十二年(1275)起,他先補各處掾吏,后任戶部主事,以文雅置身于公卿大夫與魁儒碩彥之間,漸以名聞。

至元二十二年、二十三年,高克恭先后任河南道和山東西道提刑按察司判官,二十四年,升監(jiān)察御史,臺臣稱他處事干練,持法有度,綱條具舉。次年,桑哥為相,選為右司都事,次年改派江淮行省,考核簿書,施政號稱“平恕”。還都后,授為兵部郎中。不久,桑哥被處死,朝議稱高克恭為端介練達之士,選為江淮行省左右司郎中。在任期間,定儒籍,罷弊政,薦才望。當時浙西公田多隱漏失實,行省命高克恭檢括??斯дJ為,江南每歲輸糧四百萬石,浙西地區(qū)占三分之二,其中公田七十五萬一千頃有余,辦糧一百三十萬石,租糧是民田的近二十倍,公田租賦特重,其由源于宋代,賈似道檢括公田,騷擾民間,民田有限,只好強行拼湊,田有虛額,官府不予蠲免,于是負欠者眾,吏民交病,應講求良法,不當再次騷擾。他的意見未被采納。后來又有理財大臣奉朝命至杭州經(jīng)理田糧,增收浙東夏稅,甌、婺一帶深受其擾,行省自執(zhí)政以下皆順旨畫諾,唯高克恭認為此舉在重傷百姓,拒不署名,并燒毀了一批經(jīng)理帳冊。

杭州每年征調(diào)百姓看管官倉,如遇奸利事件,宮庫折耗,百姓變賣子女無法償還。高克恭則另選州縣受錢代服徭役的人夫承當,服一年則升其任,百姓得免于征調(diào),杭州此后便以此為常規(guī)。稅務司往往列刑具于門,用以懲辦逃稅人員,克恭召見稅司官吏,問稅入定數(shù)多少,答稱,不足額定之數(shù)??斯дf:我將向上司明言,但示此刑具,加之以威,不是稱職的作為。次晨赴稅司牙署,見刑具已去,而稅入此后卻反有盈余。至元末年,江浙一帶仍厲行火禁??斯дJ為,平民依賴手工維持生計,如因火災頻發(fā)而嚴禁夜間點火,那末小民房屋狹小,夜間又勢必要點燈作業(yè),只好設法遮藏,結(jié)果,反倒使火災頻頻發(fā)作。因此,他取消了這一條禁令,此舉深得杭民擁戴。

江淮行省易名江浙,高克恭復歸中書任郎中。元貞二年(1296),升山西河北道廉訪副使。時暢師文僅任僉事,位在其下,高克恭上疏御史臺,列“不可居純甫(暢師文字)之上者”三條,力辭其任,于是,大德元年(1297)改選江南行臺治書侍御史,暢師文也升為他任,時人多稱克恭謙讓之德。王敬父與克恭同歷臺、省之職,情義款密,但后來漸染放蕩之習,飲酒則往往出語詆毀,使人難堪,克恭毫不動意,稱“敬父趣尚高遠,不應以小過擯廢”,并力薦于朝。任職期間曾建言,朝廷累頒詔旨,議行貢舉法,但權(quán)臣賣官營私,拔引同類,阻礙施行,致使天下乏才,因此,貢舉法應立即施行。又言敦學校、選實才、汰冗官、增吏俸、慎刑獄等事,同列多齟齬譏訕,唯御史大夫徹里為之首肯。大德三年,調(diào)任工部侍郎,進而轉(zhuǎn)為翰林直學士。

大德六年,授吏部侍郎。次年河東(今山西)大地震,高克恭被派赴平陽,賑饑葬死,審冤案,平反若干事。大德八年,改刑部侍郎。有人上告御史問案時有枉法行為,元成宗命立案問罪。與御史聯(lián)名辦案的官吏為免受牽連,紛紛袒護投訴者,御史于是服罪,后雖遇赦免,但仍議加責罰。高克恭深察其事,堅持聯(lián)名辦事者當與御史同罪,其言與執(zhí)政意旨不合,但在朝廷辯論時,克恭始終不改初衷。升任刑部尚書后又建言:修明刑罰,本是教化人道的輔助手段,而人道莫大于君臣、父子、夫婦、兄弟倫常秩序。而今子控父罪,婦指夫罪,弟證兄罪,奴訴主罪,拷掠成案,大傷風化,宜加禁絕。又在押囚犯,每年死于獄中不下數(shù)百人,這些都足以證明,施政有礙于陰陽調(diào)和,亟待改善。在刑部與同官論事,不肯隨聲應和。不久,改任大名路總管。

至大三年(1310)二月還京師,將朝拜之際,感風寒,久治不愈,九月初去世。一子名柜,曾任秘書著作郎。

高克恭的詩(共3首詩)
  • 《種筆亭題畫》
    積雨暗林屋,晚峰晴露巔。扁舟入蘋渚,浮動一溪煙。
  • 《過信州·二千里地佳山水》
    二千里地佳山水,無數(shù)海棠官道傍。風送落紅攙馬過,春風更比路人忙。
  • 《過信州》
    二千里地佳山水,無數(shù)海棠官道傍。風送落紅攙馬過,春風更比路人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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