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釋
⑴責(zé)子:對兒子的責(zé)備、批評。
⑵被(pī):同“披”,覆蓋,下垂。鬢(bìn):面頰兩旁近耳的頭發(fā)。
⑶肌膚:指身體。實:結(jié)實。
⑷五男兒:五男兒: 陶淵明 有五個兒子,大名分別叫儼、俟、份、佚、佟,小名分別叫舒、宣、雍、端、通。這首詩中皆稱小名。
⑸好(hào):喜歡,愛好。紙筆:這里代指學(xué)習(xí)。
⑹二八:即十六歲。
⑺故:同“固”,本來,一向。一作“固”。無匹:無人能比。匹,字形近于“二”、“八”之合,這里用了析字的修辭法。
⑻行:行將,將近。志學(xué):指十五歲。用“志學(xué)”指代年齡,是出自《 論語 ·為政》):“子曰:吾十有五,而志于學(xué)?!焙笕怂煲允鍤q為志學(xué)之年。
⑼文術(shù):指讀書、作文之類的事情。
⑽“雍端”二句:雍、端是兩個孩子的名字,都是十三歲,可能為孿生兄弟或異母所出。六與七,六加七等于十三,這里用了數(shù)字的離合。
⑾垂九齡:將近九歲。垂,即將到。覓:尋覓,尋找。
⑿天運:天命,命運。茍:如果。
⒀杯中物:指酒。
白話譯文
白發(fā)覆垂在兩鬢,我身已不再結(jié)實。
身邊雖有五男兒,總不喜歡紙與筆。
阿舒已經(jīng)十六歲,懶惰無人能相比。
阿宣快到十五歲,也是無心去學(xué)習(xí)。
阿雍阿端年十三,竟然不識六與七。
通兒年齡近九歲,只知尋找梨與栗。
天命如果真如此,姑且飲酒莫論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