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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布斯:比特幣的飆升對以太坊ETF來說是福音,還是陷阱?

更新時間:2024-03-06 03:00:21 | 作者:佚名
報道: 原文標題:WhyBitcoin'sSurgeCouldBeABoon,OrTrap,ForNewEtherETFs 原文作者:StevenEhrlich,福布斯員工 原文編譯:Luffy,F(xiàn)oresightNews 加密世界的春天已經(jīng)早早地到來了。比特幣的交易價格突破6萬美元,在過去12個月內上漲了167%以上。在現(xiàn)貨比特幣交易所交易基金...
報道:
原文標題:Why Bitcoin's Surge Could Be A Boon, Or Trap, For New Ether ETFs
原文作者:Steven Ehrlich,福布斯員工
原文編譯:Luffy,F(xiàn)oresight News


加密世界的春天已經(jīng)早早地到來了。比特幣的交易價格突破 6 萬美元,在過去 12 個月內上漲了 167% 以上。在現(xiàn)貨比特幣交易所交易基金(ETF)上市的不到兩個月時間內,就已經(jīng)有超過 70 億美元資金流入這些新基金。隨后,市場又對現(xiàn)貨以太坊 ETF 的上市充滿期待,ETH 目前市值逾 4000 億美元,僅次于市值超過 1.2 萬億美元的比特幣。5 月份,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(SEC)可能會對 9 個現(xiàn)貨以太坊 ETF 申請做出最終判決。但與 1 月初比特幣 ETF 的通過似乎已成既定事實不同,以太坊的前景遠沒有那么明朗。


最直接的擔憂是 SEC 是否認為以太坊是一種證券,這意味著它將根據(jù) 1940 年《投資公司法》在 SEC 注冊和接受監(jiān)管。大多數(shù) ETF,如 QQQ 或 SPDR S&P 500 信托,屬于所謂的 40 法案的管轄范圍,因為它們是股票或注冊證券的組合。盡管加密貨幣的交易和活動似乎與證券市場非常相似,但加密資產(chǎn)社區(qū)一致認為,價值逾 2 萬億美元的新興行業(yè)背后的數(shù)千種不同的加密貨幣并不屬于證券。事實上,他們對「加密貨幣是證券」這個觀點感到憤怒,稱這是對 15 年前推出比特幣的去中心化精神的詛咒。當 SEC 根據(jù) 1933 年《證券交易法》,在等待 10 多年后于今年 1 月份批準現(xiàn)貨比特幣 ETF 時,在某種程度上這些信念得到了證實,該法承認這些基金背后的比特幣是一種商品。


到目前為止,SEC 一直回避討論以太坊是否是一種證券的問題,盡管它在 2023 年 6 月針對 Coinbase 的案件中聲稱,許多代幣,包括與 Cardano 和 Solana 等區(qū)塊鏈(本質上是以太坊的克?。┫嚓P的代幣本質上都是證券。SEC 主席 Gary Gensler 對以太坊的是否是證券的問題一直保持沉默。在 2023 年 6 月的國會聽證會上,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主席 Patrick McHenry 質問 Gensler,以太坊到底是一種證券還是一種商品。Gensler 在一次頗具爭議的探討結束時最常說的是「我認為你不希望我做出預先判斷……」


如果 SEC 認定以太坊是一種證券,它將堅持要求以太坊 ETF 發(fā)行人在批準申請中將其視為證券。雖然這看起來只是一堆法律文書,但這樣做將是對加密行業(yè)內部人士和理想主義者的侮辱,并使數(shù)千種加密貨幣的地位受到質疑。然而,考慮到新興加密貨幣 ETF 市場的先行者潛在的數(shù)十億美元的押注,那些能夠像 Blackrock、Invesco、Fidelity 等比特幣 ETF 那樣迅速獲得市場份額的公司可能會從 SEC 的裁決中受益。


一位要求匿名的申請人表示,「最終,我們將根據(jù) SEC 想要的任何司法管轄區(qū)或法規(guī)提出申請。」


繼比特幣之后,由 Vitalik Buterin 等人于 2015 年創(chuàng)建的以太坊是世界上第二重要的區(qū)塊鏈。它與比特幣的區(qū)別在于,它允許開發(fā)人員自由創(chuàng)建無數(shù)在其上運行的應用程序,這些應用程序通常稱為智能合約。它的成功對于 Nike、Circle、Uniswap 和 Blur 等公司組成的龐大生態(tài)系統(tǒng)至關重要,這些公司的業(yè)務涉及從支付到去中心化金融和游戲,再到 NFT 應用等。就市場表現(xiàn)而言,以太坊的價格在過去 12 個月里上漲了 1 倍。


以太坊的起源故事與比特幣的起源故事有很大的不同,這引起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律師的濃厚興趣。比特幣于 2009 年推出,其背后化名為中本聰(Satoshi Nakamoto)開發(fā)商開采了第一個所謂的區(qū)塊,然后任何人都可以加入網(wǎng)絡成為礦工,在無需為創(chuàng)始人預先分配的情況下開采和獲得新的比特幣。相比之下,以太坊在 2014 年中期以首次代幣發(fā)行的形式進行了眾籌募資,與此同時 Vitalik Buterin 領導的創(chuàng)始團隊還保留了發(fā)布時創(chuàng)建的 7200 萬個 ETH 中的一部分。在許多方面,以太坊的首次代幣發(fā)行類似于公司創(chuàng)始人在首次公開募股中發(fā)行股票的方式。


確定某種事物是否為證券的決定因素之一與中心化控制有關,在以太坊的早期,這個點對點網(wǎng)絡由一小群開發(fā)人員控制。然而,隨著時間的推移,以太坊及其治理變得逐漸去中心化。


曾在 2018 年擔任 SEC 企業(yè)財務總監(jiān)的 Bill Hinman 表示:「拋開以太坊創(chuàng)建過程中的融資活動不談,根據(jù)我對以太坊現(xiàn)狀、以太坊網(wǎng)絡及其去中心化結構的理解,目前以太坊的發(fā)行和銷售并不是證券交易。」?


另一個相互矛盾的信號來自去年秋天推出的以太坊期貨 ETF,例如 VanEck 的 Ethereum Strategy ETF 和 ProShares 的 Ether Strategy?ETF?!溉绻?SEC 打算采取以太坊是一種證券的立場,那么當他們去年允許以太坊期貨基金推出時,人們就會預料到這一點,因為這些基金持有的 ETH 期貨是由 CFTC 作為商品專門監(jiān)管的,而不是證券期貨,」加密風險投資公司 Multicoin Capital 的總法律顧問 Greg Xethalis 表示。另一方面,紐約的 Prometheum 是唯一一家在 Finra 注冊的經(jīng)紀交易商,獲得了托管和交易數(shù)字資產(chǎn)的特殊許可,Prometheum 計劃在今年春天將以太坊作為「加密資產(chǎn)證券」推出托管和交易服務。


Prometheum 的首席執(zhí)行官 Aaron Kaplan 認為以太坊是一種證券?!?strong>如果你仔細想想,Gary Gensler 一直在說,除了比特幣之外幾乎所有的加密貨幣都是證券。」


第一個現(xiàn)貨以太坊 ETF 發(fā)行人的潛在利潤可能非??捎^。2021 年 10 月,ProShares 比競爭對手早兩周推出了首個比特幣期貨 ETF,名為 ProShares Bitcoin Strategy ETF(BITO)。在發(fā)行的第一天,它就帶來了超過 10 億美元的資金流入,從那時起至今,它一直占據(jù)著加密貨幣期貨 ETF 的主導地位。BITO 擁有 20 億美元資產(chǎn),每年收取 0.95% 的費用,擁有 90% 的市場份額。GBTC 是比特幣基金領域最早的推動者,盡管其費用率為 1.5%(是其現(xiàn)貨比特幣 ETF 競爭對手的四倍多),但它仍然保持著市場主導地位,資產(chǎn)規(guī)模為 260 億美元,而其第二大競爭對手 BlackRock 為 90 億美元。


如果這種潛在優(yōu)勢還不夠,那么還有額外的激勵措施。根據(jù) 1933 年《證券交易法》提交的現(xiàn)貨商品 ETF 申請有 240 天的期限或批準期限,供 SEC 仔細考慮。這些類型的申請要求上市交易所(例如納斯達克或紐約證券交易所)除了為新證券發(fā)行提交 S-1 表格外,還需要提交一份名為 19-b4 的單獨表格。納斯達克美國股票和 ETP 主管 Giang Bui 表示,這些文件由 SEC 的兩個不同部門審查,并遵循不同的時間表。S-1 由 SEC 公司財務部審核,19-b4 由 SEC 交易和市場部審核。


如果現(xiàn)貨以太坊 ETF 申請是根據(jù) 1940 年法案提交的,發(fā)行人只需提交 N-1a 表格作為其注冊聲明,該聲明由 SEC 投資管理部門審核。這種簡化的方法意味著 40 法案的申請需要 60 天而不是 240 天才能生效。在華爾街,這段縮短的時間可以決定首次公開募股的成敗。


對于更廣闊的加密行業(yè)來說,根據(jù) 1940 年法案批準以太坊現(xiàn)貨 ETF 可能會對市場造成嚴重破壞,尤其是在以太坊現(xiàn)貨市場。這種加密貨幣的定價機制可能會受到質疑,因為許多決定價格的關鍵交易所,包括 Coinbase 和 Kraken,都沒有注冊或被授權交易證券。當 Ripple 的代幣 XRP 于 2020 年 12 月被 SEC 起訴時,包括 Coinbase 和 OKCoin 在內的多家交易所下架了該數(shù)字資產(chǎn)。鑒于以太坊的重要性,很少有人預計 ETH 會被交易所摘牌,但這可能會損害市場需求。深度有序的市場的平穩(wěn)運行是任何 ETF 應用的關鍵組成部分。Coinbase 是這場戲劇中特別突出的參與者,因為它的定位是為新的加密貨幣 ETF 產(chǎn)品提供托管和主要經(jīng)紀服務。事實上,該公司首席法律官 Paul?Grewal 于 2 月底向 SEC 發(fā)送了一封信,懇求其批準當前所提交的以太坊現(xiàn)貨 ETF 申請。Grewal 在信中斷言:「以太坊是一種商品,而不是一種證券?!?/p>


距離 SEC 需要對當前現(xiàn)貨以太坊 ETF 申請做出裁決還有近三個月的時間,很難判斷接下來哪種觀點會最終勝出。「我們面臨的挑戰(zhàn)是,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(CFTC)表示以太坊是一種商品,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(SEC)此前曾表示以太坊是一種商品,而現(xiàn)在在新政府的領導下,它又表示以太坊可以成為一種證券,」加密貨幣咨詢公司 Liquid Advisors 的律師 Annemarie Tierney 說道。她還指出,SEC 在針對 Coinbase、Kraken 和 Binance 的證券違規(guī)訴訟中明顯將以太坊排除在外。「在針對交易所的任何執(zhí)法行動中,他們都沒有將以太坊列為證券,所以我不知道如何看待這一點?!?/p>


不管怎樣,不要指望潛在的現(xiàn)貨以太坊 ETF 發(fā)行人會執(zhí)著于加密行業(yè)的理想,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過去做過前后矛盾的事情,」一位已經(jīng)在市場上推出現(xiàn)貨比特幣 ETF 的申請人表示。「如果他們說我們只能根據(jù) 1940 法案將現(xiàn)貨以太坊 ETF 推向市場,那么我們肯定會保留這個選項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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