衣冠禮樂的意思
典章制度,禮樂規(guī)儀。
【解釋】指各種等級的穿戴服飾及各種禮儀規(guī)范。指封建社會中各種典章禮儀。
【出處】南朝·梁·任昉《策秀才文》:“百王之敝,齊季斯甚。衣冠禮樂,掃地無余。”
【示例】宋·范仲淹《上張右丞書》:“生四民中,識書學文為衣冠禮樂之士,研精覃思,粗聞圣人之道?!?/p>
【語法】衣冠禮樂作賓語、定語;用于書面語。
字義分解
1.衣服:上衣。內(nèi)衣。大衣。
2.包在物體外面的一層東西:筍衣。
1.穿(衣服);拿衣服給別人穿:穿布衣。解衣衣我。
1. 帽子:衣冠。冠戴。冠蓋(古代官吏的帽子和車蓋,借指官吏)。衣冠楚楚。
2. 形狀像帽子或在頂上的東西:冠子。雞冠。樹冠。冠狀動脈。
1. 把帽子戴在頭上:沐猴而冠。
2. 超出眾人,居第一位:冠軍。
3. 姓。
(1)(名)社會生活中由于風俗習慣而形成的為大家共同遵守的儀式:婚~|喪~。
(2)(名)表示尊敬的言語或動作:~節(jié)|敬~。
(3)(名)禮物:獻~|千里送鵝毛;~輕情意重。
1. 歡喜,快活:快樂。樂境。樂融融。樂不可支。其樂無窮。樂觀(精神愉快,對事物的發(fā)展充滿信心)。樂天(安于自己的處境而沒有任何憂慮)。
2. 使人快樂的事情:取樂。逗樂。
3. 對某事甘心情愿:樂此不疲。樂善好(hào )施。
4. 笑:這事太可樂了。
1. 聲音,和諧成調(diào)的:音樂。聲樂。樂池。樂音(有一定頻率,和諧悅耳的聲音)。樂歌(①音樂與歌曲;②有音樂伴奏的歌曲)。樂正(周代樂官之長)。樂府(原是中國漢代朝廷的音樂官署,主要任務是采集民間詩歌和樂曲;后世把這類民歌或文人模擬的作品亦稱作“樂府”)。
2. 姓。
1. 地名用字:河北省樂亭、山東省樂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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