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切法的意思
佛教稱萬有為一切法。亦【hao86.com好工具】稱一切諸法。
⒈ 佛教稱萬有為一切法。亦稱一切諸法。
引《大智度論》卷二:“復次一切法,略説有三種:一者有為法,二者無為法,三者不可説法。此已攝一切法。”
《大智度論》卷二七:“何等是一切法?所謂眼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,是十二入名一切法?!?br />唐法藏《大乘起信論義記》卷中:“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別,若離心念,則無一切境界之相。”
字義分解
(1)(數(shù))數(shù)目;最小的正整數(shù)。
(2)(形)同一:~視同仁|咱們是~家人|咱們~路走|這不是~碼事。
(3)(形)另一:番茄~名西紅柿。
(4)(形)全;滿:~冬|~生|~路平安|~屋子人|~身的汗。
(5)(形)專一:~心~意。
(6)(副)表示動作是一次或表示動作是短暫的;或表示動作是試試的。
a)用在重疊的動詞(多為單音)中間:歇~歇|笑~笑。
b)用在動詞之后;動量詞之前:歇~歇|笑~笑。
c)用在動詞之后;動量詞之前。
(7)(副)用在動詞或動量詞前面;表示先做某個動作(下文說明結果):~跳跳了過去|~腳把它踢開。
(8)(副)一旦;一經(jīng):~失足成千古恨。
(9)(助)〈書〉用在某些詞前加強語氣:~何速也|為害之甚;~至于此!
(10)(名)初次,第一次。
1. 密合,貼近:切當(dàng )。切膚(切身)。切己。親切。
2. 緊急:急切。迫切。
3. 實在:切忌。懇切。
4. 舊時漢語標音的一種方法,用兩個字,取上一字的聲母與下一字的韻母拼成一個音。亦稱“反切”。
(1)(名)由國家制定或認可;并強制遵守的法律、指令、條例等行為規(guī)則的總稱:憲~。
(2)(名)方法、方式:寫~。
(3)(名)標準樣子;可以模仿的:取~。
(4)(名)佛教的教義;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:~術。
(5)姓。
(6)(動)效法:~后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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