將欲取之,必姑與之的意思
《周書》
將欲取之,必姑與之,成語,出自《周書》,指要想奪取他一些什么,得先給予他Hao86.com一些什么。
【解釋】姑:暫且。要想奪取他一些什么,得先給予他一些什么
【出處】西漢·劉向《戰(zhàn)國策·魏策》:“將欲敗之,必姑輔之;將欲取之,必姑與之?!?/p>
【示例】《唐史演義》第14回:“將欲取之,必姑與之,就是這種計策?!?/p>
【近義詞】將欲取之,必先與之
【語法】將欲取之,必姑與之作賓語、定語、分句;用于處事。
字義分解
1.(副詞)就要;快要 :天~下雨
2.(介詞)把;拿:~功贖罪。
3.下象棋時直接攻擊對方的將或帥:~軍。
4.帶領;攙扶:~幼弟而歸。扶~。
5.做:慎重~事。
6.休養(yǎng);調養(yǎng):將養(yǎng)。
7.(文言副詞)又;且 :~信~疑。
8.(助詞)表示動作的開始 :趕~上去。
1.統(tǒng)率士兵的人:大將、勇將、將士用命。
2.高級軍階的名稱:上將、中將、少將。
3.喻指超群杰出的人才:游泳健將。
4.帶、率領:將兵。
愿;請求。用來表示禮貌上的尊敬:將子無怒,秋以為期。(《詩經(jīng).衛(wèi)風.氓》)
(1)(名)欲望:食~|求知~。
(2)(動)想要;希望:隨心所~|暢所~言。
(3)(動)需要:膽~大而心~細。
(4)(副)將要:搖搖~墜|山雨~來風滿樓。
(動)選?。?span>~道|錄~|可~。
1. 助詞,表示領有、連屬關系:赤子之心。
2. 助詞,表示修飾關系:緩兵之計。不速之客。莫逆之交。
3. 用在主謂結構之間,使成為句子成分:“大道之行也,天下為公”。
4. 代詞,代替人或事物:置之度外。等閑視之。
5. 代詞,這,那:“之二蟲,又何知”。
6. 虛用,無所指:久而久之。
7. 往,到:“吾欲之南?!?。
(1)(副)必定;必然:戰(zhàn)~勝;攻~克|~經(jīng)之路。
(2)(副)必須;一定要:事~躬親。
(1)(名)(~兒)姑母:大~|二~|表~。
(2)(名)丈夫的姐妹:大~子|小~兒。
(3)(名)〈書〉丈夫的母親:翁~。
(4)(名)出家修行或從事迷信職業(yè)的婦女:尼~|三~六婆。
(5)(副)〈書〉姑且;暫且:~置勿論。
1. 和,跟:正確與錯誤。與虎謀皮。生死與共。
2. 給:贈與。與人方便。
3. 交往,友好:相與。與國(相互交好的國家)。
4. 〔與其〕比較連詞,常跟“不如”、“寧可”連用。
5. 贊助,贊許:與人為善。
1. 參加:參與。與會。
1. 同“歟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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