曖昧之事
注音:ㄞˋ ㄇㄟˋ ㄓ ㄕˋ
曖昧之事的意思
字義分解
〈書〉日光昏暗。
1.糊涂;不明白:蒙~。愚~。素~平生(一向不認識)。
2.隱藏:拾金不~?!夹?。
3.昏暗:幽~。
4.冒犯;冒昧:~死。
1. 助詞,表示領有、連屬關系:赤子之心。
2. 助詞,表示修飾關系:緩兵之計。不速之客。莫逆之交。
3. 用在主謂結構之間,使成為句子成分:“大道之行也,天下為公”。
4. 代詞,代替人或事物:置之度外。等閑視之。
5. 代詞,這,那:“之二蟲,又何知”。
6. 虛用,無所指:久而久之。
7. 往,到:“吾欲之南?!?。
1. ?自然界和社會中的現象和活動:事情。事件。事業(yè)。
2. ?變故:事故(出于某種原因而發(fā)生的不幸事情,如工作中的死傷等)。事端。
3. ?職業(yè):謀事(指找職業(yè))。
4. ?關系和責任:你走吧,沒你的事了。
5. ?辦法:光著急也不是事兒,還得另找出路。
6. ?做,治:不事生產。無所事事。
7. ?服侍:事父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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