杯羹之讓
杯羹之讓的意思
⒈ 后因以“杯羹之讓”謂受人挾持,惹人譏誚。
引《史記·項(xiàng)羽本紀(jì)》載, 楚漢相爭, 漢軍斷絕楚軍糧草, 項(xiàng)羽把劉邦的父親放在高高的肉案上,對劉邦說:“今不急下,吾烹太公?!?br />劉邦說:“吾與項(xiàng)羽俱北面受命懷王,曰‘約為兄弟’,吾翁即若翁,必欲烹而翁,則幸分我一桮羹。”
《太平廣記》卷三一〇引《纂異記·三史王生》:“此人理不可屈,宜速逐之,不爾,必遭杯羹之讓也?!?/span>
【解釋】指受人挾持,惹人譏誚。
【出處】《史記 項(xiàng)羽本紀(jì)》載,楚漢相爭,漢軍斷絕楚軍糧草,項(xiàng)羽把劉邦的父親放在高高的肉案上,對劉邦說:“今不急下,吾烹太公?!眲钫f:“吾與項(xiàng)羽俱北面受命懷王,曰‘約為兄弟’,吾翁即若翁,必欲烹而翁,則幸分我一桮羹?!?/p>
字義分解
(1)(名)(~子)盛液體的器皿;多為圓柱狀或下部略細(xì):茶~。
(2)(名)杯狀的錦標(biāo):銀~。
(名)煮或蒸成的汁狀、糊狀、凍狀的食品。
1. 助詞,表示領(lǐng)有、連屬關(guān)系:赤子之心。
2. 助詞,表示修飾關(guān)系:緩兵之計(jì)。不速之客。莫逆之交。
3. 用在主謂結(jié)構(gòu)之間,使成為句子成分:“大道之行也,天下為公”。
4. 代詞,代替人或事物:置之度外。等閑視之。
5. 代詞,這,那:“之二蟲,又何知”。
6. 虛用,無所指:久而久之。
7. 往,到:“吾欲之南?!?。
(1)(動)把方便或好處給別人:見困難就上;見榮譽(yù)就~。
(2)(動)請別人接受招待:~茶|把人家~進(jìn)屋里。
(3)(動)索取一定的代價;把財(cái)物的所有權(quán)轉(zhuǎn)移給別人。
(4)(動)表示指使、容許或聽任:誰~你來的?|~我仔細(xì)想|~高山低頭;叫河水讓路。
(5)(介)被;叫:行李~雨給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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