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用解釋
《后漢書·循吏傳·孟嘗》載: 合浦郡 海出珠寶。原宰守并多貪穢,采求無度,珠遂徙于鄰境 交阯郡 界。及 孟嘗 赴任,革易前弊,未逾歲,去珠復(fù)還。后遂用“珠還合浦”比喻失而復(fù)得或去而復(fù)還。 宋 吳曾 《能改齋漫錄·辨誤一》:“《古今詩話》:‘ 羊方諤 上 廣 守詩:“鱷徙惡溪 韓吏部 ,珠還 合浦 孟嘗君 ?!薄獠恢檫€ 合浦 ,乃 后漢 孟嘗 ,不可以 孟嘗君 遷就也?!薄豆沤裥≌f·蔣興哥重會珍珠衫》:“珠還 合浦 重生采,劍合 豐城 倍有神?!?清 諸聯(lián) 《明齋小識·兒失復(fù)歸》:“令妻來認(rèn),見耳后有疤,臂上列紅痣,信為己出,遂得珠還 合浦 ?!?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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