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用解釋
1.“法”與“術(shù)”的合稱。 先秦 韓非 認(rèn)為 商鞅 言“法”, 申不害 言“術(shù)”,兩人所言皆有所偏,因而主張兩者兼用。后因以“法術(shù)”指法家之學(xué)。《后漢書(shū)·班彪傳》:“ 漢 興, 太宗 使 鼂錯(cuò) 導(dǎo)太子以法術(shù), 賈誼 教 梁王 以《詩(shī)》《書(shū)》?!薄稌x書(shū)·傅玄傳》:“近者 魏武 好法術(shù),而天下貴刑名。” 魯迅 《漢文學(xué)史綱要》第五篇:“﹝ 秦始皇 ﹞又漸并兼列國(guó),雖亦召文學(xué),置博士,而終則焚燒《詩(shī)》《書(shū)》,殺諸生甚眾,重任丞相 李斯 ,以法術(shù)為治?!眳㈤啞俄n非子·定法》、《史記·老子韓非列傳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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