疑難解答 問題解答

記過(記過)的解釋

  1. 記錄過失。

    《漢書·賈誼傳》:“及太子既冠成人,免於保傅之嚴(yán),則有記過之史,徹膳之宰,進(jìn)善之旌,誹謗之木,敢諫之鼓。” 顏師古 注:“有過則記。”后亦作為處分的一種方式。 清 林則徐 《通飭州縣解案章程札》:“如提到仍非要證,案懸莫結(jié),即將委員記過?!?沈從文 《從文自傳·我上許多課仍然不放下那一本大書》:“學(xué)校已禁止體罰,可是記過罰站還是執(zhí)行。”

  2. 記住他人過錯(cuò)。

    宋 徐鉉 《前舒州錄事參軍沉翱可大理司直制》:“復(fù)爾名籍,俾參棘寺,吾不記過,爾其自修?!?/p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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